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安〔2015〕14号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预防溺水 宣传教育与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市属学校: 随着天气逐渐转热,到水边游玩、嬉水的学生逐渐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市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宣传教育与管理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市属学校要密切联系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台、报纸持续播报、刊登预防溺水公益广告、游泳安全常识、溺水预防与急救措施;通过手机短信、校讯通平台发送预防溺水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到水边玩耍的危害性,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入夏季,各地各校要在校门口、校园、社区、集镇等显要位置张贴(挂)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的宣传标语、横幅等,利用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预防溺水字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校园各种宣传阵地的主渠道作用,建立课后安全提醒和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结合“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周”等活动,通过晨会、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专题报告,以及开展知识问答、签订承诺书、签名仪式、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使预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5月开始,各学校要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临下课前的几分钟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提醒、警示教育,并形成常态机制。 三、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七不两会” 各学校要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切实做到“七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监护人)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江河、湖海、水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边畔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游泳课,把游泳作为学生应知应会的技能要求。 四、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安全监管 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电话联系、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不断增强家长(监护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中小学校要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制作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逐一印发到每个学生家长,回执单要留档备查。要特别提醒家长(监护人)在节假期间加强对子女(被监护人)的看护和监督,及时制止不当游泳、水边玩耍等危险行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是家校联系的重点对象。各学校要在各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建立学生互相监督报告制度,形成学生自我监督和管理意识。 五、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各学校要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径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并取得理解与支持,在水域边畔设置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和预防溺水警示标牌,还要设置发现学生在水边玩耍、嬉水劝离与告知牌(标注水域附近学校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等),溺水事故多发地段(水域)安排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努力消除溺水隐患。 六、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各地各校要提高对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专项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建立学生预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和督查,确保预防溺水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学校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教师到学校周边水域进行巡查,严防学生下水游泳、在水边嬉戏、游玩。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作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半年督查、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校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专项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局安全科。 宁德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30 日印发